原來這就是警察國家 (原文連結 by joyce_rhapsody 轉貼連結或是推文,請連原始出處,我是轉貼的,感恩)
2008年11月3日,這天,
從未踏上中國土地的我,卻在台北市街頭親眼目睹了什麼叫做公安。
從未親眼目睹警察國家的我,卻在台北市街頭親眼目睹了什麼叫做警察國家。
是的,你沒看錯,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那種公安。
前言是在陳雲林要來之前,幾個噗浪上的網友參與了一項行動藝術團的活動,大家想用年輕人的無限創意和行動藝術來好好的歡迎這次欽差大人的來訪。而我和其他人,則是忠實的紀錄下來所有的過程,這是平時互相不認識的網友們主動發起的一項公民運動,透過行動藝術的表達方式來傳達他們的訴求。
一早行動藝術團的網友Lina和小薰來到北美館外的人行道上,看到網路上行動藝術活動消息的一些網友也相繼到來,其中也包括Coffeeshop還有許多其他的網友。同樣也有許多的長輩們自動自發的來到這邊以實際的行動來表達他們的不滿,以及抗議政府的荒謬行為。
走在大雨滂沱的中山北路,首先看到的是一群群很‧令‧人‧害‧怕‧的"陳雲林歡迎群眾",兩支大大的五星旗在警察人龍中飄揚著,扛著旗子的人優然的穿梭在警察間,而這些警察則彷彿再正常不過的站在人行道上...我苦笑著看著這一幕,腦裡浮現的是在1025大遊行當天那位凱道上公然嗆自己上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那位女警的聲音和畫面...承認吧!你們根本就是公安偽裝的警察!
隨後,在欽差大人車隊經過的時候,Lina將雪山獅子旗大大的舉起,雪山獅子旗非常威武的飄揚在欽差大人車隊面前,當時的我真覺得很感動,這就是自由的台灣,不是嗎?但,我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不過是個開端而已~
走在回程的路上,看到一車車載著刀片鐵絲網的警車過去~靠,昨天他們不是承諾說不用了嗎?!現在又偷偷運回來是怎樣?!現在為了京城來的欽差大人,所以要用這東西來對付台灣人就對了啦!
看著那一捲捲的刀片鐵絲網,一輛又一輛的警車,那種感覺真的很幹!我心裡頭第一次有那種身處在警察國家的那種緊張感,而真的沒想到,這,真的還只是起頭而已~
下午,Lina和小薰來到台泥大樓外面,當時的中山北路二段就如同戒嚴一般,警察真的是用一堆一堆算的!正當她們二位要走過台泥大樓前時,就被幾個警察擋了下來不讓她們通過,並且不說明原因。看到此景的Coffeeshop便立即上前和警方爭論,這過程可以在以下的畫面當中真實還原。
警方先是蠻橫無理的將她們擋下來,並且以優勢的警力將他們團團圍住,然後再將Lina手上的雪山獅子旗以暴力的方式搶走!我想請問:
在台灣,身上披著雪山獅子旗走路是礙到哪條法律?
有人可以清楚的告訴我嗎?
在中山北路三段大喇喇拿著雪山獅子旗飄揚,
為何到了二段就得被公安暴力強行搶行奪走?
警方有維護現場秩序的責任,
但民眾也有抗議的權利,他們憑什麼這樣把人硬是架走?
警方能做的是將抗議的民眾保持在一定的範圍之外,
但他們憑什麼不準人民抗議?!
這還叫做民主國家嗎?這就是言論的箝制!!
這不就是警察國家嗎?所以連抗議的行為都不許有!!
今天,主動施暴的是警察,喔,其實就是公安,不是嗎?
二三十名警察,加上媒體團團圍住這三位女生,
身體的傷痛我們透過畫面看到了,那心裡的傷害呢?
警方將Lina和小薰一起強行架上警車帶走,隨後我清楚的聽到有一位刑警大聲的指著Coffeeshop說:「那個也是!那個也要帶走!!」然後Coffeeshop就單獨被架上另外一輛警車後帶走。之後,他們被帶到了位於延壽街的保安大隊扣留,由於第一時間的聯絡,因此台北市議員洪健益即刻聯絡保安大隊,當時保安大隊還否認抓走了三位網友,但所幸洪議員和張茂楠市議員還是即刻趕到保安大隊去瞭解情形,而且隨後律師和簡余晏市議員也立即趕到那邊去支援。對於這三位市議員第一時間的大力協助,我們真的非常感謝他們。
從這三位網友一上警車警方就一直拼命詢問他們的真實姓名及個人資料,但是Lina和小薰早就對這後面的發展有了心理準備,所以既然沒有犯任何法律,警方憑什麼架走他們?又憑什麼得先交出個人資料後才能送Lina去醫院醫治她被刑警們弄斷的中指?!然而,Coffeeshop單獨面對這樣的狀況,在今天之前也根本
沒和這一群網友見過面,所以事前沒有任何的心理準備,說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是啊,已經習慣安逸溫水水溫的我們,突然被丟進一鍋熱水裡,誰能不害怕驚恐呢?!於是,她緊急上網噗浪求援,詢問之後的應對方法。
我要再說一次,
警方有維護現場秩序的責任,
但人民有抗議的權利,他們憑什麼這樣把人硬是架走?
警方能做的是將抗議的民眾保持在一定的範圍之外,
但他們憑什麼不準人民抗議?!
之後,在議員的幫忙和律師的陪同下,這三名網友和議員一起到台北市議會準備召開記者會,但因故決定先送往醫院治療Lina受傷的中指。在這同時,警方依舊派有四名警員寸步不離的跟著這三名網友,說是"保護"!笑死人,誰有那個命讓公安保護自己的安全啊!?在鏡頭前面我們不是清楚的看到了,最危險的人不就是你們嗎?公安大人們!
這是3名網友送到醫院治療時,接受媒體採訪的完整畫面:
之後,Lina的中指接受骨折治療,至於小薰和Coffeeshop則是除了情緒上受到驚嚇之外,並沒有明顯的外傷,但是手中摸著小薰那件被扯壞的服裝,上面用紅色顏料大大的寫著PEACE,不禁感到格外的刺眼諷刺...他們三人憤怒的心情、失望難過的眼淚,就像被雨滴沾濕而模糊的紅色顏料...
請不要輕易的批評這三位網友的行動是莽撞、是有勇無謀、是沒有深思熟慮的行為,可以嗎?
因為,你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你想,
為什麼這三名網友一上車,噗浪上面立刻就有消息?
為什麼當網友還在警車上被拒絕告知目的地時,已經有議員出動要去救人?
為什麼保安大隊的人還在否認抓了這三名網友時,議員和律師已經殺到保安大隊去了?
為什麼上面你們看到的這些畫面會被記錄下來?是好心的哪家媒體提供的嗎?
別傻了,好嗎?
只會在鍵盤上嘴砲的你,打自己小孩很爽嗎?
我和其他網友在一旁強忍著憤怒與悲傷,儘管想喊出聲,儘管不知有沒有用還是想伸手去救,但是理智告訴我們,這不是我們的角色和責任。我們只能將這些畫面放送到全世界各地去,將今天我們遇到的不平等對待用文字表達出來。
警方蠻橫、藐視法律的囂張行徑,是我們要強調的重點。
而你所看到的只是一個從京城來的大官要來巡視地方所呈獻的戒嚴場面~
媒體不報,我們自己來。
一早行動藝術團的網友Lina和小薰來到北美館外的人行道上,看到網路上行動藝術活動消息的一些網友也相繼到來,其中也包括Coffeeshop還有許多其他的網友。同樣也有許多的長輩們自動自發的來到這邊以實際的行動來表達他們的不滿,以及抗議政府的荒謬行為。
走在大雨滂沱的中山北路,首先看到的是一群群很‧令‧人‧害‧怕‧的"陳雲林歡迎群眾",兩支大大的五星旗在警察人龍中飄揚著,扛著旗子的人優然的穿梭在警察間,而這些警察則彷彿再正常不過的站在人行道上...我苦笑著看著這一幕,腦裡浮現的是在1025大遊行當天那位凱道上公然嗆自己上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那位女警的聲音和畫面...承認吧!你們根本就是公安偽裝的警察!
隨後,在欽差大人車隊經過的時候,Lina將雪山獅子旗大大的舉起,雪山獅子旗非常威武的飄揚在欽差大人車隊面前,當時的我真覺得很感動,這就是自由的台灣,不是嗎?但,我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不過是個開端而已~
走在回程的路上,看到一車車載著刀片鐵絲網的警車過去~靠,昨天他們不是承諾說不用了嗎?!現在又偷偷運回來是怎樣?!現在為了京城來的欽差大人,所以要用這東西來對付台灣人就對了啦!
看著那一捲捲的刀片鐵絲網,一輛又一輛的警車,那種感覺真的很幹!我心裡頭第一次有那種身處在警察國家的那種緊張感,而真的沒想到,這,真的還只是起頭而已~
下午,Lina和小薰來到台泥大樓外面,當時的中山北路二段就如同戒嚴一般,警察真的是用一堆一堆算的!正當她們二位要走過台泥大樓前時,就被幾個警察擋了下來不讓她們通過,並且不說明原因。看到此景的Coffeeshop便立即上前和警方爭論,這過程可以在以下的畫面當中真實還原。
警方先是蠻橫無理的將她們擋下來,並且以優勢的警力將他們團團圍住,然後再將Lina手上的雪山獅子旗以暴力的方式搶走!我想請問:
在台灣,身上披著雪山獅子旗走路是礙到哪條法律?
有人可以清楚的告訴我嗎?
在中山北路三段大喇喇拿著雪山獅子旗飄揚,
為何到了二段就得被公安暴力強行搶行奪走?
警方有維護現場秩序的責任,
但民眾也有抗議的權利,他們憑什麼這樣把人硬是架走?
警方能做的是將抗議的民眾保持在一定的範圍之外,
但他們憑什麼不準人民抗議?!
這還叫做民主國家嗎?這就是言論的箝制!!
這不就是警察國家嗎?所以連抗議的行為都不許有!!
今天,主動施暴的是警察,喔,其實就是公安,不是嗎?
二三十名警察,加上媒體團團圍住這三位女生,
身體的傷痛我們透過畫面看到了,那心裡的傷害呢?
警方將Lina和小薰一起強行架上警車帶走,隨後我清楚的聽到有一位刑警大聲的指著Coffeeshop說:「那個也是!那個也要帶走!!」然後Coffeeshop就單獨被架上另外一輛警車後帶走。之後,他們被帶到了位於延壽街的保安大隊扣留,由於第一時間的聯絡,因此台北市議員洪健益即刻聯絡保安大隊,當時保安大隊還否認抓走了三位網友,但所幸洪議員和張茂楠市議員還是即刻趕到保安大隊去瞭解情形,而且隨後律師和簡余晏市議員也立即趕到那邊去支援。對於這三位市議員第一時間的大力協助,我們真的非常感謝他們。
從這三位網友一上警車警方就一直拼命詢問他們的真實姓名及個人資料,但是Lina和小薰早就對這後面的發展有了心理準備,所以既然沒有犯任何法律,警方憑什麼架走他們?又憑什麼得先交出個人資料後才能送Lina去醫院醫治她被刑警們弄斷的中指?!然而,Coffeeshop單獨面對這樣的狀況,在今天之前也根本
沒和這一群網友見過面,所以事前沒有任何的心理準備,說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是啊,已經習慣安逸溫水水溫的我們,突然被丟進一鍋熱水裡,誰能不害怕驚恐呢?!於是,她緊急上網噗浪求援,詢問之後的應對方法。
我要再說一次,
警方有維護現場秩序的責任,
但人民有抗議的權利,他們憑什麼這樣把人硬是架走?
警方能做的是將抗議的民眾保持在一定的範圍之外,
但他們憑什麼不準人民抗議?!
之後,在議員的幫忙和律師的陪同下,這三名網友和議員一起到台北市議會準備召開記者會,但因故決定先送往醫院治療Lina受傷的中指。在這同時,警方依舊派有四名警員寸步不離的跟著這三名網友,說是"保護"!笑死人,誰有那個命讓公安保護自己的安全啊!?在鏡頭前面我們不是清楚的看到了,最危險的人不就是你們嗎?公安大人們!
這是3名網友送到醫院治療時,接受媒體採訪的完整畫面:
之後,Lina的中指接受骨折治療,至於小薰和Coffeeshop則是除了情緒上受到驚嚇之外,並沒有明顯的外傷,但是手中摸著小薰那件被扯壞的服裝,上面用紅色顏料大大的寫著PEACE,不禁感到格外的刺眼諷刺...他們三人憤怒的心情、失望難過的眼淚,就像被雨滴沾濕而模糊的紅色顏料...
========別以為這種事不會發生在你身上!========
首先,身為在旁邊將這些場景紀錄下來的我,必須很沈重的對一些人說一聲...請不要輕易的批評這三位網友的行動是莽撞、是有勇無謀、是沒有深思熟慮的行為,可以嗎?
因為,你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
你想,
為什麼這三名網友一上車,噗浪上面立刻就有消息?
為什麼當網友還在警車上被拒絕告知目的地時,已經有議員出動要去救人?
為什麼保安大隊的人還在否認抓了這三名網友時,議員和律師已經殺到保安大隊去了?
為什麼上面你們看到的這些畫面會被記錄下來?是好心的哪家媒體提供的嗎?
別傻了,好嗎?
只會在鍵盤上嘴砲的你,打自己小孩很爽嗎?
我和其他網友在一旁強忍著憤怒與悲傷,儘管想喊出聲,儘管不知有沒有用還是想伸手去救,但是理智告訴我們,這不是我們的角色和責任。我們只能將這些畫面放送到全世界各地去,將今天我們遇到的不平等對待用文字表達出來。
警方蠻橫、藐視法律的囂張行徑,是我們要強調的重點。
而你所看到的只是一個從京城來的大官要來巡視地方所呈獻的戒嚴場面~
媒體不報,我們自己來。
別以為這種事情永遠落不到你身上,
你現在的不關心,
等到有一天你面對到一樣的迫害,
已經沒有可以替你發聲的人存在了~
你現在的不關心,
等到有一天你面對到一樣的迫害,
已經沒有可以替你發聲的人存在了~
最後,也要跟今天幫忙製造混亂的媒體大哥們再講一次,
我們是網友 - 網路上的朋友
這樣夠清楚嗎?
我們不是藏獨人士,居然還有媒體說我們是支持日日春的青年?!
有沒有這麼瞎!?
北七也要有個限度吧!
附上的是
中指受傷的網友Lina的公開聲明:馬叔叔你是在跟我開玩笑吧?
另一名被抓走的網友 CoffeeShop 的實況文:㊣暴力,我嚐到了--來自中華民國的警察!
機車大腸的教學文:賣台的場合當然不能出現國旗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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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雪山獅旗,也要到處灑
怪了,自己敢亂殺西藏人,別人一句話都不能坑啊,還有為了錢去幫中國鄶子手的收西藏旗的馬政府,你們幫劊子手,是不是你們的錢上都沾滿了血啊?這種錢,誰想要
http://feedcatcher.blogspot.com/2008/11/blog-post_03.html
雖然我不太清楚圖博是什麼,應該是支持藏獨的吧?
發生這樣的事情,看新聞得知之後,心情很低落,這就是我們的保母!?
你們加油,最後,建議改一下比較粉色系的字,看得眼睛很累,我是用反白的方式看完的。
就用搖控飛機吊國旗飛進去盤旋吧
還要人家拿下國旗
這是誰下的命令阿
傷心.....傷心........
若是舉辦罷免馬混蛋
我一定連署 淦爛政府下台
台灣奮鬥了那麼久,原來只是繞個圈又回到原點了,唉~自由的日子不知道還有多少
动动脑子,上帝生女人不是只给了她三点!为什么台湾的女人全都给人三八的感觉呢?
包含妳朋友的部落格
不過還是不太清楚,
1.妳們要走過去的那邊是否為封鎖區?
2.妳朋友的手傷勢是如何造成的?
基本上民主法治的國家,
當然可以抗議,
不過民主自由是建立在法治上面的,
所以如果可以釐清責任,
事情會比較清楚,
如果還是各說各話,
就交給法律吧...
但不怪警察執法方式,因為在上掌權者沒有教導他們.最近看波麗士大人心有所感,基層警員們也很無耐.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6 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
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
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 (居) 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 (居) 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
有必要者為限。
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
第 7 條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
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
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
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
律師。
第 19 條 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
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
、身體之危險。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
防危害。
警察為前項管束,應於危險或危害結束時終止管束,管束時間最長不得逾
二十四小時;並應即時以適當方法通知或交由其家屬或其他關係人,或適
當之機關 (構) 或人員保護。
警察依第一項規定為管束時,得檢查受管束人之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第 20 條 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
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
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
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
虞時。
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一邊是無能的政府,一邊是無知的暴民只是淪為別人的工具,等以後長知識再來回憶這件事吧!!
http://tw.youtube.com/?tab=w1
讓全球都知道台灣民主自由消失情況
這是我對這類問題的回應
http://ggsadventure.spaces.live.com/blog/cns!FA425984736F0D02!2780.entry
我男朋友現在也在自由廣場前靜坐, 我很以他為傲!
至於我覺得當事人應該更理性一點,也許對於弱勢的一方較吃虧,但是並不苛求,這是因為我們書讀得比較多!!
最後,去抗議這件事本身的對錯沒有什麼好說的,每個人有自己的感情因素左右所謂自認正確的觀點,但是理直氣和才是該堅守的原則,換個方式說,警察其實也是很慌張的,而且這個政府對於事態嚴重錯估也是慌亂的,所以這時彼此很難溝通,但是沒有必要急於此時發聲,以致無法產生期待的效果,使自己產生憤恨,產生假想敵。
我建議沒有必要把警察、政府當作敵人,因為冷漠才是我們共同的敵人,政府也沒有對人民冷漠,即使政府反對你們的主張,大家彼此仍然是有交集的,不要輕易想要顛覆政府,要政府妥協而自己決不讓步。(就算是很偏激的人要把政府定位為官僚加無能,來做秀給大家看也是一種有交集的互動)。
在這影片中,警察在過度擴張"陳雲林維安任務"之下,非我即敵,是最先將抗議民眾當成敵人的人。
拿旗子逛街已經是平和的意見表達了,我不明白為何還會遭受這樣的對待。
如果警察能有一絲同理心,民主素養,能允許合理發聲,這受傷事件也不會發生。
其實,警察也是人,也有上級業績與政治壓力,難免會有偏離的行政裁量。
也因此,應當有本於民主法治,放諸政黨輪替,經得起綠軍紅衫軍考驗的規範,將空泛的行政裁量權
化為更仔細的警察同仁權利義務規範,從協助多元社會發聲的角度切入,促進整個活動進行。
當標語、服裝、口號、旗幟或是人體彩繪都可以是自由呈現時,那飛行的石塊就是全民公敵了。
民主素養不是3、5年就可以養成。你們的努力是值得讚許。
但社會上不是每各社會階層、族群都有環境碩造民主素養,尤其在現今經濟陷入恐慌期影響更劇烈。每各族群都有極大生存壓力,當你被視為敵人時不小心就會變成宣洩的目標。適時的包容與高度智慧的民主訴求(套用樓上所言當標語、服裝、口號、旗幟或是人體彩繪都可以是自由呈現時,那飛行的石塊就是全民公敵了),對峙永遠不會進步。盼大家努力自己做起與好好教育下一代。
我認同教育是很重要的,但是我所認同的教育,從來不是在於要傳達怎樣的觀念,導正怎樣的風氣,甚至是評判善惡是非對錯之流。我所期待的教育,是免除希望與恐懼,通達於上述束縛之外,深刻了解與誠實面對自己的七情六慾,沒有重責大任,只有了然於自我的醒悟。我以為只有如此,才能有不被洗腦的洞見,不羈於世俗的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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